夜晚,一名身穿旗袍的少婦,偷摸摸地溜進台北艋舺(華西街一帶)一條小巷內,還不時東張西望,像做了虧心事般,深怕被人發現。等一見到被人稱為「雜睬嬤」的婦人,便趕緊將預備好的錢塞到她手上,轉身摸摸雜睬媽身旁的小女孩,就匆忙離開,徒留一堆問號在年僅四、五歲的小女孩心中。
這就是紀珍珠生命中關於母親的記憶:關於越來越深的黑夜、暗影、羞愧,和說不出的空虛。
珍珠一出生,就背負著沉重的罪枷。
龍鳳胎不能同時扶養,否則便會拖累家運的傳說,讓雙胞胎之一的珍珠,自然成為了重男輕女觀念下的犧牲品,從小就被迫與至親分離,從母姓「黃」,交由外婆雜睬媽扶養。但珍珠不能喊那位身著旗袍的少婦一聲「媽」,因為紀家阿嬤說:「小老婆生的孩子也是大老婆的」,所以她必須喊母親麗卿為阿姨,並與自己的手足宛如陌路人。
想到此處,雜睬媽心中便有萬般怨尤,好不容易拉拔大養女麗卿,見她吃苦上進,又生得溫婉動人,以為將來必能覓得佳婿,連帶自己養老有望。沒想到麗卿卻錯愛有婦之夫,年紀輕輕就做了人家的二房,害自己也一輩子跟著抬不起頭來,一生的指望化為烏有,還得幫忙照顧珍珠,種種的不甘和委屈,雜睬媽只能宣洩在愛賭、貪杯的嗜好上,以及無辜的代罪羔羊─珍珠身上。
年僅四、五歲的珍珠,卻得擔負起火煮飯、燒洗澡水等粗重活,可是珍珠從不喊苦,也不敢在雜睬媽和母親面前落淚,她知道自己要聽話、懂事,不要再惹長輩傷心失望。黑夜裡,珍珠默默自個兒擦藥,偷偷抹去眼淚,一心只想著快快長大,長大了,她就有能力賺錢,就有能力向大人們證明,她沒有令他們失望,她是值得被疼愛的掌上明珠,就像她的名字一樣。
這天似乎比珍珠預期地更提早到來,紀阿嬤向來長袖善舞,好交際,更愛聽歌仔戲、追星,巴不得家裡也出個大明星。特意讓長孫女紀明珠,去學習歌仔戲。一天,紀家選中爐主,請了賽金寶歌仔戲團來到廟埕唱戲,明珠在戲班班主面前表現失常,班主反倒看上了可愛機伶的珍珠。
珍珠基於有錢可領的獎賞,二話不說,一下子大哭一下子大笑,這對她來說其實何其自然,平常壓抑在心中的苦楚,早就滿溢在喉了,而必須討人喜愛的笑容,也不過是習以為常的偽裝罷了,從此珍珠走上演戲之路。